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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发布时间:2023-08-28 18:23:24 | 魔幻网

在平时的学习生活当中,对于大学招生一定都很关心,今天魔幻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江苏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江苏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2022年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招生章程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是一所独立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专业招生不限制语种,没有男女比例要求,具体招生要求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江苏大学京江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性质、办学层次和基本学制

(一)学校全称:江苏大学京江学院

学校代码:13986(国标)、1845(江苏省)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二)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本科

(三)基本学制:四年

二、办学地址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长香西大道537号

三、招生计划

(一)我校招生计划以各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二)我校预留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其使用办法按照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四、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二)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三)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英语、韩语、日语俄语德语等),但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一定的英语能力,以能适应教学环境。

(四)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此外,色觉异常(色弱、色盲)者不能录取在我校艺术类专业(环境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五、录取规则

(一)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生实施录取工作。

(二)根据考生报考情况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政策确定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三)对于进档的普通类和艺术类考生,均以投档分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安排专业。

对于投档分相同的江苏省考生,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选考历史的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选考物理的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对于投档分相同的其他省(市、自治区)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底进行排序。

(四)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调剂考生专业志愿的参考。

(五)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条件的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成绩录取。

六、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民办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3]154号)精神,培养费标准:人文社科类专业14000元/年,理工科类专业15000元/年,医学类和艺术类专业16500元/年;住宿费、教材等其他费用详见“新生入学须知”。

七、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由江苏大学京江学院颁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学位证书。

八、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400-0511-903 0511-88979068

监督电话:0511-88979003

传真:0511-88798176

电子邮箱:jjxyyb@

九、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本章程由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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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性质、办学地址、办学层次、基本学制和颁发证书

(一)学校全称: 江苏大学

学校代码: 10299(国标)、1401(江苏省)

办学类型:公办全国重点大学

(二)办学地址:镇江市学府路301号

(三)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本科

(四)基本学制:四年、五年

(五)颁发证书:按照国家规定颁发 江苏大学 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颁发 江苏大学 学位证书。

二、招生计划

我校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考生也可登录 江苏大学 招生网站( )查询。

三、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二)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普通类第一、二批本科、综合评价录取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最低标准为BB,必测科目等级最低标准为4C1合格;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考生等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根据江苏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此外,色觉异常(色弱、色盲)者不能录取在我校艺术类专业及普通类工业设计专业。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

四、录取规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生实施录取工作。

(二)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投档比例,一般为110%左右,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三)对于进档的普通类考生,以投档分(江苏省为投档分加选测科目等级加分)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考生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并安排专业。

江苏省选测科目等级加分(不含艺术类)标准:物理(或历史)A+加5分,物理(或历史)A加3分,物理(或历史)B+加1分。

(四)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在各省相关政策范围内,以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江苏省内为省统考成绩,省外为校考成绩)计算总分,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考生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并安排专业。

(五)如各省(市、自治区)内专业生源不平衡,部分专业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

(六)符合所在省规定的加、降分条件的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成绩录取。

(七)英语与日语两个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江苏省考生报考英语专业须有口试成绩且达良好及以上;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一定的英语能力,以能适应全英文教学环境。

(八)报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须经我校考核合格。进档后,按照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规定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九)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须经我校考核合格。进档后,根据我校确定的专项测试等级及文化成绩要求,对获得“优秀”等级的高水平运动员优先录取,满足专业志愿,获得“合格”等级的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到指定专业。

(十)保送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班和西藏班的录取按教育部的规定和我校相关招生办法执行。

(十一)与无锡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项目按本章程招生,在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学习,毕业后颁发 江苏大学 本科文凭。

(十二)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的招生政策。

五、预留计划及使用说明

学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其使用办法按照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六、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江苏大学 2016级统招本科生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 江苏大学 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七、监督和保证

(一)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 江苏大学 本科生招生领导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

(二)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0511-365、0511-88780048

传 真:0511-88791785

网 址: 邮 编:212013

联系地址:镇江市学府路301号 江苏大学 招生办公室

九、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本章程由 江苏大学 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江苏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江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的学费是多少?

2015年江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招生简章(双证)
九、有关政策

(一)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国家规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一般均有复试资格。

(二)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学费标准总额为80000元;公共管理硕士(MPA)为48000元;会计硕士(MPAcc)的工作授课班为
45000元,非工作日授课班为60000元;法律硕士、教育硕士、护理硕士为30000元;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总额为
24000元。学费分学年计收。

(三)经全国统考,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每生每年6000元,当年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
非定向研究生可获得新生学业奖学金(第一学年,一等奖3万元,二等奖1.6万元,三等奖0.6万元,覆盖率100%且不设比例),在学期间,我校设立研究
生学业奖学金(第二、三学年,生均0.9万/学年,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可达20%、50%、30%),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按照国家下达
计划评定,奖励标准为2万元/生/年,“三助”岗位奖学金等其他奖助政策详见《江苏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江大校[2014]204号)。

(四)我校对优秀硕士研究生实行硕博连读及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制度(占当年录取博士研究生的40%以上),品学兼优者可选拔赴德国、日本等国的友好合作学校进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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