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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徐州中考加分政策2023年

发布时间:2024-12-17 12:57:36 | 魔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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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徐州中考加分政策2023年

江苏: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107,江苏省招生代码1231。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襄王南路1号。

第四条学校是江苏省省属公办全日制高校、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学校创办于1964年,占地1100亩,学历教育在校生1.2万人。坐落在两汉文化旅游区,南依风景迤逦九里山,北望碧波荡漾九里湖,山水相连、人文荟萃;校园芳草萋萋,环境幽雅,是求知成才的理想之所。

学校有一支素质精良、结构合理的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有教授、副教授240余人,博士51人。“双师”素质专业教师占比超过85%,还有200余名来自企业的兼职教师活跃在教学一线。

第五条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二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三条学生参加各生源省份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四条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物理类、历史类、艺体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八条对江苏省普通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

江苏省物理类、历史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按投档成绩高低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依次安排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政治、地理的成绩。学生入校后可申请一次转专业。

江苏省艺术类批次美术招生专业要求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和文化考试。考生按“文化分+专业分”的总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专业分数高者优先。

第十九条对江苏省外普通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以进档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专业。如遇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的成绩。学生入校后可申请一次转专业。

第二十条普通高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学校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和《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规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元/生﹒学年),具体学费标准为:文科类专业4700、理科类专业5100、工科类专业5300、农林类专业2200、医学类专业6200、体育类专业4800、艺术类专业6800;住宿费标准为500-1500。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奖助贷政策

1.学院设立了“绿色通道”制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2.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人)、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企业赞助奖学金等。

3.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省内外各批次中,报考我院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橡胶工程技术应用化工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4个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专业被录取且达到本科线的学生,均可享受双高专业院长奖学金(10000元/人);省内外高考批次,报考我院所有专业被录取且达到本科线的学生,均可享受优秀新生奖学金(2000元/人)。奖学金按照就高原则发放。

4.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每人每年4300元助学金,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减免学费政策。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监督机制

为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组成的监督工作组,对招生录取实行全程监督,及时回复考生申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部门联系电话:0516-85782200。

第二十五条违规处理

凡在招生录取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各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第二十六条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襄王南路1号

邮政编码:221140

联系人:刘老师、李 老师

咨询电话:0516-85782003、85782059

学校网址:

学校招生信息与服务网网址:

电子邮箱:zsb@mail.xzcit.cn

第二十七条本招生章程由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江苏: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徐州中考加分政策2023年

我是2011江苏省考生,选修物理A+,生物B,我想问一下中国矿业大学(徐州)在选修上是否有加分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规定录取省内考生。对“意见”中要求学校确定的部分特作如下规定:

1.报考理科类专业考生“选测”科目指定为物理,文科类专业考生“选测”科目指定为历史,对另外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

2.指定“选测”科目的等级须达到B+以上,另一门“选测”科目的等级达到B以上;

3.对考生“必测”科目的等级要求为4C,对技术科目的等级要求为合格;

4.省内自主选拔录取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为2B;

5.省内考生择优录取的排序规则是:“先分数后等级”;

6.艺术、体育类专业考生的录取按省考试院规定执行;

7.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对校定选测科目等级达A+的考生加2分,为A的考生加1分,考生自选测科目不加分。

8.选择性招生录取标准执行省考试院统一规定。

第十七条 学校在录取中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生源基地中学推荐以学校A志愿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赛省赛区二等奖以上者;

3.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二等奖以上者;

4.高中阶段参加市(地)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单项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运动员;

5.高中阶段参加市(地)级以上文艺比赛,获得个人项目二等奖以上者。

第十八条 取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以学校第一志愿或A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第一批高校录取线以上者,按照所在省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录取。其中符合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对象第2、3条者,可录取入我校孙越崎学院学习;自主选拔文化课考试成绩为优秀者,加10分进行录取专业排序,自主选拔文化课考试成绩为良好者,加5分进行录取专业排序,自主选拔文化课考试成绩为合格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破格录取考生的专业视考生所填报专业意向确定。

第十九条 学校设有孙越崎学院,将根据志愿从录取的新生中选拔部份优秀学生进入孙越崎学院学习,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拔尖人才。学校还设有国际交流学院,可以为有意愿赴澳大利亚、德国等国家留学的合格学生,提供有特色的国际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

第二十条 学校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神华奖学金等各级各类奖助学金达30多项,每年奖助总额越过5000万元,在学生中的覆盖面越过50%。

第二十一条 英语是各专业必修课程,优先录取以英语语种报考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学校采矿工程专业不招收女生,其它专业没有男女生录取比例限制。

第二十三条 学校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时间内,按照教育部规定对新生进行体格复查和录取资格审查,审查中如果发现有不符合招生规定的考生,核实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徐州中考加分政策2023年

魔幻网(https://www.23magic.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徐州中考加分政策2023年的相关内容。

徐州中考加分政策2023年如下

1、加分政策 魔幻网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考生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加分投档。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香港和澳门及台湾省籍考生(凭侨办、台办证明)加10分投档。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6月15日前持《照顾加分申请表》到相关部门办理核准手续后,由报名点学校汇总后报市教育考试院,由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执行。

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和现役军人子女、应急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以及荣立个人一二等功的人民警察子女、受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一至四级)人员的子女录取照顾政策按相关文件执行。

2、中考志愿填报要求

志愿填报时,考生可在根据志愿表上志愿设置情况,按需求填报志愿,具体可分三个批次

第一批次:师范院校师范类和3+4分段培养学校。可填报1个师范院校师范类志愿和2个中职-本科3+4分段培养学校(专业)志愿。

第二批次:普通高中学校。第一阶段录取的四星级高中等可填报3个志愿,A志愿同时作为考生的指标生志愿。第二阶段录取的其它普通高中可填报3个平行志愿。第三阶段录取的普通高中国际班可填报1个志愿。


第三批次:中职-高职3+3分段培养学校、五年制高职和中等专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中职-高职3+3分段培养学校可填报1个志愿,五年制高职可填报2个平行志愿。
中等专业学校可填报1个中等专业学校或技工学校志愿和学校服从志愿。

录取时,按照志愿表的顺序自上而下进行,一旦被前一批次学校录取,则后续志愿自动失效,前一批次未录取,不影响后续志愿的正常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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