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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2018年高校农村学生专项“腾飞计划”招生简章
复旦大学2018年高校农村学生专项“腾飞计划”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1号)的具体要求,复旦大学2018年继续实施“腾飞计划”,进一步落实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让更多勤奋好学的农村学子获得享受中国最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选拔符合复旦人才培养理念、勤奋好学、独立自强、学习成绩优秀、具有发展潜质的农村学生,对通过选拔的优秀学生给予高考录取优惠政策。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本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本年度“腾飞计划”计划招生不超过400人,将根据考生报名并通过审核情况、生源地历年生源质量等因素制订分省计划,具体原则见下文“三(五)”条说明。
医学类专业录取考生入学后转专业范围限于医学类专业之内,具体转专业规定可登录复旦大学本科教学信息网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网站,查看《复旦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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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3月26日至4月10日,考生可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注册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二)各省(区、市)审核考生户籍、学籍资格。
(三)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除核查基本报名资格外,审核还将包括考生年级综合排名、平时学习成绩、在校表现、学科特长、创新精神和发展潜质等。相关材料须中学校领导签字盖章,并在校园公告栏或中学网站显著位置公示一周以上。考生须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提交公示信息的张贴栏照片或网站截图(相关材料所涉考生姓名等关键信息需清晰可查)。未经公示的成绩单等材料专家组不予受理。
(四)5月底前公布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
(五)根据通过审核考生人数,综合考虑各省(区、市)通过审核总人数比例、历年生源在校学习情况等因素,制订分省招生计划并报各省级招办备案。
(六)通过审核的所有考生必须参加高考。
(七)通过审核的考生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高考志愿,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按分省计划投档录取。
文科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60分(含),高考总分非750分制省份按比例折算;理科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70分(含),高考总分非750分制省份按比例折算;实施高考改革的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第一段分数线上70分(含)。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上述分数线参照该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如生源不足,本计划不再征求志愿或降分录取,招生计划将调整到生源较好的省份,或转入国家专项计划或其他批次。
(八)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考生如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相应阶段的报考、录取资格或考试成绩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空缺名额不递补。
四、奖励帮困措施
“决不让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决不让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落伍”,这是复旦大学向全社会的郑重承诺。
通过“腾飞计划”录取的优秀学生除可以按相关规定申请新生奖学金外,在校期间还有几十种奖学金可供申请。学校还建立了完善的勤工助学、助学贷款、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医疗帮困、冬季送温暖、爱心公益站等综合资助平台。
详细信息参见本年度《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和复旦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网站。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报名审核通过考生名单、优惠政策考生名单等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公示。
(三)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腾飞计划”选拔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
监察处电话:021-6564 2601,邮箱: [email protected]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433
招生咨询呼叫中心:021-5566 6668
传真:021-5566 4345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复旦大学招生网: www.ao.fudan.edu.cn
复旦大学本科教学信息网:www.jwc.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shmc.fudan.edu.cn
复旦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www.stuaff.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主页:www.fudan.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gaokao.chsi.com.cn/gxzxbm/
七、本简章由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

苏州大学大一新生怎么转换专业及入学考试
苏州大学 大一新生怎么转换专业及入学考试
为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苏教学[2010]20号)、《 苏州大学 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稿)》(苏大教[2013]119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通知》(苏教学[2014]8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允许转出、转入的人数
1.允许申请转出的人数:原则为该年级该专业(类)现有人数的20%,热门专业可适当放宽,申请转出的人数超出允许数时,按所学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从高到低排序来确定;
2.允许转入的人数:原则为该年级该专业(类)现有人数的10%,冷门专业可以放宽,但
临床医学七年制专业暂不接收转入。
二、申请转专业的基本条件及有关提醒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1.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需有学校指定医疗单位的检查证明),或确有特殊困难(需学校认定),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2.在某专业领域确有专长,如在国家或省级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刊物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专业论文、获得科技成果或获得国家专利(需由专家委员会审核、面试认定),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者;
3.申请转专业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应修课程成绩绩点达1.0及以上,记录等级的课程达C及以上等级(体育保健班学生体育课程达D等),且申请时必修课程无“弃考”。
(二)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招生时国家已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含国防生、定向生(2014级起的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生除外);其他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提前批次录取的学生;外国语学校推荐保送的学生申请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的;中外合作办学类学生;
2.学分已修满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含本学期已选课学分);
3.正在休学的学生;
4.应予退学的学生;
5.由外校转学进入我校的学生;
6.在校期间,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
7.其他有失公平、公正、公开的。如:跨类(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高招录取时下一批次专业申请转上一批次专业的学生,等等。
(三)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重要提醒
1.转专业应以不影响学生完成学业为原则。由于2013级及以前各年级学生至本学期已执行完成至少两学年的教学计划,相关专业均已进入专业基础课或必修课程的教学,且部分专业课程之间存在先修后续关系,这会给转入目标专业后的选课和正常学习带来一定困难,因此,申请转入目标专业的同学应充分认识到专业学习上的难度,以及可能存在的牺牲部分已修专业课程学分和延长学年的风险,应谨慎提出申请。为此,建议2013级及以前年级的申请学生,务必把当前已修课程与申请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进行认真比对,按照“转专业课程换修原则”,初步明确已修课程学分有多少可转换到申请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内,据此对转专业意愿作可行性论证,以尽量降低转专业学习的风险。
转专业课程换修原则如下:课程名称、教学内容相近或相似,且学分相同(或高学分换修低学分)的课程可换修(学位课除外);拟转入专业教学计划所要求的“专业选修课”总学分中,最多只有30%的额度可用已修课程学分来抵换。不能抵换的已修课程学分不可计入拟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总学分,但可按规定申请课程成绩隐藏。
2.转专业后,学生客观上存在是否能适应新学习环境(新学院、新专业、新同学等)的风险。
三、转专业工作流程
1.4月8日前,各学院(部)须按照《 苏州大学 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稿)》(附件1)的相关要求,向教务部教学运行处学籍管理科(凌云楼404室,下称学籍科)报送《院(部)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含转专业工作小组名单、转专业组织过程、转出/转入遴选方法等)、《院(部)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格式见附件2)的书面文本及电子文档。联系人:蒲曼莉、施美华;电话:67163652;Email:pumanli@suda.edu.cn。
2.教务部汇总学院(部)转专业工作方案,报学校审批后,及时向全校学生公布《 苏州大学 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3.申请转专业(大类)的学生,须在转专业工作方案公布之日起至4月28日17:00前的时间内,根据本通知、“附件1”、《 苏州大学 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等的规定,自愿、如实填写《 苏州大学 转专业审批表》(格式见附件3),连同打印的
中文成绩单,一并交至学生所在学院(部)教务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请注意:尚未进行专业分流的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可按规定申请转入其它大类或专业;若本学期刚完成了大类专业分流的,本次只可申请转其它大类或专业,不能申请转本大类下的专业。成功转入专业大类的学生,将再按学校有关规定参加专业分流,客观上存在不能进入该大类中某一目标专业的风险。
4.学生转出学院(部)根据学校转专业文件规定、本通知精神、学生成绩单、专业(大类)允许转出的人数等,全面审核学生的转专业审批表,并于5月4日前,将符合转专业(大类)申请条件的学生审批表、中文成绩单、《学院(部)本科生申请转专业(转出)汇总表》(格式见附件4)等共3份材料报学籍科,且附件4需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pumanli@suda.edu.cn。
5.5月7日由教务部将相关申请材料转给学生申请转入专业所在的学院(部)。
6.各转入学院(部)收到转专业学生材料后,严格按照《 苏州大学 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中公布的考核方式,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计划转入数、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初选名单,并于5月19日前,将《学院(部)本科生转专业(转入)初选名单汇总表》(格式见附件5)的纸质及电子稿报学籍科(Email:pumanli@suda.edu.cn)。学生的《 苏州大学 转专业审批表》由转入学院作为教学档案存档备查。
请注意:参加转专业考核的学生若需咨询有关考核事宜等,可与有关各院(部)转专业工作方案内公布的电话直接联系。
7.教务部审核汇总各学院(部)上报的初选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后,在校内公示。
公示期间,公示名单内的学生须按本通知公布的“转专业课程换修原则”,认真填写《 苏州大学 本科生转专业换修课程申请表》(格式见附件6),并于公示期结束前交转入学院(部);转入学院(部)收齐学生的换修课程申请表,审核、审批后,于公示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统一将该表交至教务部教学运行处专业设置与实践教学科(凌云楼406室)后,转专业学生方可按转入专业下学期所开课程选课。
8.转专业学生的本学期学习管理及新专业报到、学习等后续工作,按照”附件1”第四章执行。
四、“
法学教改试点班”选拔工作安排
详见校内通知《关于开展“法学专业教改试点班学生选拔工作”的通知》(教字[2015]60号)。
五、其他
1.请各学院(部)科学设计“转专业”工作的流程和细则,优化考核内容和方案,明确标准,规范程序,细化管理,严格审核,完善手续,科学有序地推进“转专业”的考核、选拔工作;
2.转专业工作依据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杜绝违反原则、弄虚作假或瞒报学生真实情况等事情的发生,相关工作由学校纪委监督检查
苏大是可以转专业的,是从12级才开始的。
具体要求其实没有什么本专业前5%的,我们宿舍就有两个转专业的,只要大一第一学期平均绩点3.0以上,下学期大概3、4月份就会有转专业的通知,可以去申请,申请之后会有一轮笔试和面试,有些学院只要笔试,也有的只要面试。两样都过了只要大一下半学期不挂科就可以成功转过去了。
理论上是可以换专业的
实际上很难操作
学年成绩要达到本专业的前5%;
因为要去教育部修改学号编码,所以要出很多很多钱。

中南大学高校专项计划录取的学生能转专业吗?
专项计划被录取后与普通学生一样,不会影响转专业,所以可以在所有专业里转,过了学校的录取线可以转,但是如果是加上优惠后过的是不可以转的。
但是每个学校都有自己的规定,能不能转专业还是要考生详细询问报考院校的招生老师为好。
每个学校的官网上都有招生咨询的电话,可以打电话咨询学校,基本上招生的老师都清楚这些问题,毕竟招生处每年都会接到咨询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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