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03 07:25:12 | 魔幻网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
140人,学校将根据考生申请情况制定分省计划,于5月31日前在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示。
二、招生专业及类别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全部为理科;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所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实行“3+1+2”高考模式的省份要求首选科目为物理,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详见附件一。
三、报名对象及条件
1.报名对象
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2.报名条件
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对学校学科专业有浓厚兴趣,符合学科培养要求。
四、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4月25日(报名系统于2023年4月25日24:00关闭)
(2)报名途径: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报名。
2.申请材料
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以下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1)《华中农业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由本人、中学校长分别亲笔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未完整提供考生高中阶段各学期学业成绩将视为报名无效);
(2)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3)《个人申请报告》(考生本人亲笔书写,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感悟、劳动实践、公益活动、个人兴趣、艺术修养、学科特长及取得的成绩、大学生活展望等,1000字左右);
(4)高中阶段各类主要获奖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所有申请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各项材料均须考生本人逐页签字并逐页加盖中学公章,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未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或上传申请材料不完整、不清晰的,将视为报名无效。
五、审核及录取办法
1.材料审核
5月20日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5月31日前,在有关省份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基础上,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考生入选资格。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2.录取办法
(1)获得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和我校公布的分省招生计划(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需满足我校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
(2)学校对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高考综合改革和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以该省份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为准)的考生,根据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六、监督机制
1.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过程全程监督,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生的违规行为从严查处。监督电话:027-87282056。
2.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考核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考生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考生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3.新生报到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有关规定或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联系方式
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hzau.edu.cn
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
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学生综合服务楼403室)
邮政编码:430070
联系电话:027-87280707、027-87395964
八、其它注意事项
1.报名、确认、上传等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各环节开放时间以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设置为准,请密切关注,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环节视为放弃后续环节资格。
2.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与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考试相关的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3.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4.考生入学后与其他普通文理类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5.本简章由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
附件一:华中农业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
华中农业大学 2023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招 生 简 章
一、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生约3560 名,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生1540 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 1840 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 180 名(仅限报考专业学位)。我校招收“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硕士研究生 22 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 20 人。实际招生人数根据国家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推免招收情况做适当调整,专业目录中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关于全日制硕士生与非全日制硕士生解释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 号)。
二、学制年限
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为 3 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依据不同类别(领域)和学习方式,学制为 2 年或 3 年。具体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2023年硕士研究生学制及相关公示》。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参见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
3.各类考生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推荐免试:取得本科毕业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考我校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接收校外推免生时间大约在9月下旬,届时请和报考学院联系并留意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最新通知。
全国统考: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②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③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④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单独考试: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至录取为硕士生的当年入学之日),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满 2 年以上(从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至录取为本校硕士生的当年入学之日),思想积极向上、政治表现好、业绩突出,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人申请并由所在单位同意、两位与报考专业相关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我校仅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招收单独考试考生,选择单独考试的考生须于 2022 年 11 月 6 日前,将 2 封专家推荐信用顺丰快递寄送至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少骨计划: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需符合全国统考的报考条件,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进行录取。学生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地区或定向单位就业,在网上报名前须持《报考 2023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或高等育教处审核盖章,领取网报校验码,并于 2022 年 11 月 6 日前将一份《报考 2023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用顺丰快递寄送至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统考的报考条件,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自主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进行录取。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2022 年 11 月 6 日前需将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用顺丰快递寄送到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只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①符合全国统考的报考条件;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①符合全国统考的报考条件;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 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四、学习方式魔幻网
实行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招生、培养、毕业、学位政策。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以分多个学期完成课程学习,但每学期课程学习时间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
五、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与网上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缺一不可。网上报名网址:https://yz.chsi.com.cn;网上报名时间:2022 年 10 月 5 日—25 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 年 9 月 24日—27 日每天 9:00—22:00;有关报名事项,请及时关注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或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六、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2 年 12 月 24 日至 25 日(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 12 月 26 日进行),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2.初试科目:初试科目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100 分)、外国语(100 分)和两门专业课(各 150 分),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501《园林设计》考试时间 6 小时;503《风景园林规划设计》考试时间 6 小时)。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初试科目设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两个单元,满分分别为 200 分、100 分。
(二)复试
1.复试时间:2023 年 3 月,具体时间和内容、形式以报考学院通知和学校网上通知为准。
2.复试内容: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②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③由学校或院系规定的其他考察内容。
七、录取
(一)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
(二)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三)我校在入学报到时对新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八、研究生学费与奖助
(一)学费
具体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2023 年硕士研究生学制及相关公示》。
(二)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2 万元,奖励名额及资金由国家下达。
2.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基本生活支出。
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月 500 元,按每年 12 个月发放。
3.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更好地完成学业。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甲、乙、丙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甲等 10000 元,乙等 8000 元,丙等 4000 元。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第一学年原则上享受甲等学业奖学金,从第二学年开始统一参加学业奖学金申请评审。
4.优秀研究生专项奖励
优秀研究生专项用于奖励在科研创新、社会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文体活动、学术(专业)竞赛中表现突出的优秀研究生集体与个人,奖励以荣誉为主。
5.三助一辅
学校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根据需要设置研究生“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
学校根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学、管理部门提出的用人需求,设立一定数量助教、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并提供相应的岗位津贴。
研究生导师为所招收的全日制研究生发放助研津贴。助研津贴最低标准为自然科学类硕士研究生每生每月 200 元,人文社科类硕士研究生每生每月 150 元,按每年 12 个月发放。
6.研究生困难补助
研究生困难补助用于资助因遭遇重大突发性事件或家庭经济困难等情况的研究生,资助额度为 500-2000 元/人/次,视具体情况核定。
7.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用于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生可选择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 16000 元。
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九、其他事项
(一)除 125100 工商管理硕士、125200 公共管理硕士外,其他专业均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二)单独考试考生需选择我校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三)考生可从我校研究生院网查阅《华中农业大学 2023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有关考试大纲等事宜请登陆研究生院网“考研资料”栏目查询。
(四)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信息,严格按要求报考并按时办理各项手续,保证信息准确。过期不能补报和修改,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生在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的相关咨询请与报考学院联系,各学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附件。
(六)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七)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八)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
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九)学校详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 1 号 邮编 430070,研究生院主页
http://yjs.hzau.edu.cn/;电子信箱:yjs10504@mail.hzau.edu.cn,电话:027-87280470。
附件:华中农业大学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及联系方式
原标题:华中农业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yjs.hzau.edu.cn/2023sszsjz.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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