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矿业大学(徐州)有法律硕士吗?很多朋友对这方面很关心,魔幻网整理了相关文章,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一下吧!

中国矿业大学研究院有法律硕士研究生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专业名称:法律(非法学),招生20人,学制3年
初试科目:①思想政治理论、 ②英语一 、③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④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复试科目: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二、专业名称:法律(法学),招生15人,学制3年
初试科目:①思想政治理论、 ②英语一 、③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④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复试科目: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扩展资料
: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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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流程: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学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学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
:
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1考研:研究生考试报考条件是什么?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十六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
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 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 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
第十八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
第十六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 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 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3,4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 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 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3,4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 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 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符合上述(一)或(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相应的统考或单考。
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41所学校是:
北京师范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河北师范大学、
山西师范大学、
内蒙古师范大学、
辽宁师范大学、
沈阳师范大学、
渤海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哈尔滨师范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苏州大学、
扬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
浙江大学、
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学院、
安徽师范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
山东师范大学、
曲阜师范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河南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
四川师范大学、
西华师范大学、
贵州师范大学、
云南师范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
青海师范大学、
宁夏大学、
新疆师范大学。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
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
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
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38所学校是: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清华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南开大学、
山西大学、
辽宁大学、
吉林大学、
黑龙江大学、
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学院、
上海交通大学、
南京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
安徽大学、
厦门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
山东大学、
烟台大学、
郑州大学、河南大学、
武汉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湘潭大学、
湖南大学、
中山大学、海南大__学、
西南政法大学、
四川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贵州大学、
云南大学、西北政法学院、
兰州大学。
上述各高校录取该专业考生时,只从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MBA联考”。
1.符合(一)中第1,3,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
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88所学校是: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天津财经大学、
河北工业大学、
燕山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山西财经大学、山西大学、
内蒙古大学、
内蒙古工业大学、辽宁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东北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哈尔滨商业大学、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上海海事大学、
东华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理工大学、
上海大学、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
河海大学、
江苏大学、苏州大学、浙江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工业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厦门大学、
福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
南昌大学、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山东
经济学院、郑州大学、河南财经学院、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大学、
中南大学、中山大学、
暨南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广东工业大学、
广西大学、
海南大学、
重庆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
昆明理工大学、
西北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西安理工大学、兰州大学、宁夏大学、新疆财经学院。
上述各高校录取该专业考生时,只从参加“MBA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六、硕士生招生单位中的部分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可以推荐本校少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10月25日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办法由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到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资格。

2010年中国矿业大学在职研究生什么时间报名?
魔幻网(https://www.23magic.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2010年中国矿业大学在职研究生什么时间报名?的相关内容。
中国矿业大学
2010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我校2010年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
一、招生类别
(一)公共管理硕士(MPA)
1.报考条件
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2.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时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3门全国联考。
3.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版)
(二)工程硕士
1.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 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 2006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电子与
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
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2.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
(1)考试科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简称GCT)、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GCT”为全国联考;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由我校在第二阶段考试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见我校“中国矿业大学2010年工程硕士入学考试第二阶段考试安排”。
特别提示:我校只招收“GCT”考试外国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2)考试方式: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考生取得的GCT成绩一年有效;第二阶段,考生根据我校划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到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相应工程领域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详细内容见“中国矿业大学2010年工程硕士入学考试第二阶段考试安排”。
3.考试大纲:“GCT”:《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4.招生领域
我校目前可在
地质工程、矿业工程、
工业工程、建筑与
土木工程、项目管理、
化学工程、
环境工程、
机械工程、动力工程、仪器仪表工程、电气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
物流工程、
安全工程、
测绘工程、计算机技术、材料工程、
水利工程、软件工程等20个工程领域自主招生,不受招生名额限制。
二、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指定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网报成功后打印《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资格审查表(样表)(样表无需单位盖章)和符合其报考学位类别报考条件的材料(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到网报时选择的报名点缴费、照相和信息确认。
江苏省网上报名时间:7月5日至7月13日,网报地址:
。在江苏省报名并参加考试的考生均须在上述时间内上网填报相关信息。在省外参加考试的考生可通过:(
)查询各地网报时间和网址,或报名前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现场确认时间:7月15日至7月18日,现场确认地点:江苏徐州中国矿业大学文昌校区(老校区)研究生院三楼。
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预期不予办理。只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考无效。
考生既可选择在我校报名、考试,也可选择在工作单位所在省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考生须将现场确认时打印的《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在复试(或二阶段考试)时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交我校研究生院进行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同时提交认证报告。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得报考和录取,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时间
2010年10月30日、10月31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五、录取方式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自行划定,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择优录取。
六、相关费用
报名费以国家有关文件为准,具体见现场确认时通知。
培养费用:工程硕士每人每学年7000元;公共管理硕士(MPA)每人每学年9000元。
七、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1.培养方式
实行学分制,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课程学习。
2.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5年内申请学位,逾期不再受理),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课程考试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中国矿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后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解放南路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221008)
联系电话:0516-83885834 传 真:0516-83885057
网址:
学位工作专栏
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0年6月
以上就是魔幻网为大家带来的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矿业大学(徐州)有法律硕士吗?,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更多相关文章关注魔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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