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资讯

深圳市随迁子女高考准考证什么时候发

发布时间:2024-10-27 05:05:52 | 魔幻网

深圳市随迁子女高考准考证什么时候发相关内容,小编在这里做了整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关于深圳市随迁子女高考准考证什么时候发信息,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深圳市随迁子女高考准考证什么时候发

深圳高考非深户的要求

法律分析: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当年高考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随迁子女在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具有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

法律依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

第六条 随迁子女在我省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简称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2014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即:“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和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考试):(一)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二)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三)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当年高考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四)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五)随迁子女具有我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 魔幻网

第七条 随迁子女在我省就读普通高中,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2016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一)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二)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三)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当年高考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四)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五)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六)随迁子女在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具有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

第九条 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报名参加高考应当在当年高考报名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相关的证明材料按要求到就学学校所在地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第十条 随迁子女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提供《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记证》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二)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提供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三)父亲或母亲的《广东省居住证》(在深圳市报考的提交《深圳市居住证》);(四)父亲或母亲在我省累计缴费3年以上(含3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证明材料;(五)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及在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的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有关证明。

第十一条 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当填写《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见附件),并按报考条件要求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由其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县(市、区)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局)、教育-局审核。经上述四部门认定后方可报名参加高考。

深圳市随迁子女高考准考证什么时候发

深圳市随迁子女高考准考证什么时候发

1、深圳市随迁子女高考准考证预计于2016年5月底发放到考生手中。

2、广东省对随迁子女在高考报名资格界定和报名有关问题进行了适当调整、补充和完善,适度放宽了深圳随迁子女高考报名条件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关于社会保险、居住证和完整学籍年限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16年8月31日前;二是关于办理居住证的问题。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2013年9月1日 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的将予以认定;三是关于合法稳定住所的问题。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住所为农村自建房或单位宿舍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了居住手续的予以认定;四是关于3年完整学籍的问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中考,但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所在地与父亲或母亲工作所 在地为广东省内不同地市的也予以认定。

深圳市随迁子女高考准考证什么时候发

随迁子女能否就地参加高考吗

魔幻网(https://www.23magic.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随迁子女能否就地参加高考吗的相关内容。

一、随迁子女能否就地参加高考,各地政策不同。

二、广东省等大部分省随迁子女能就地参加高考;西藏自治区、青海省等部分省随迁子女不能就地参加高考。

例如:

(一)《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招[2015]20号)规定:

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广东省常住户口的居民,可以报考:

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⑵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⑶身体健康。

2.高中阶段户籍从省外迁入我省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学生学籍、户籍管理严格普通高考报考资格审查的通知》(粤招〔2007〕23号,下同)的规定的,可以报考。

3.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4.属于引进人才,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在3年(含以上)的境内人员的子女,取得我省高中毕业学历,符合《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粤府〔2003〕81号)规定的,可以报考。

(二)《西藏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规定:

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指高中、中专、中职,下同)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户籍在藏,同时符合《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规定》(藏政办发〔2006〕13号)的规定,可以申请报名参加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1)我区干部、职工(含援藏干部、职工和曾在我区工作过的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子女户籍在藏的,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

符合藏政办发〔2006〕13号文件第三条第(五)款规定的驻内地办事机构正式干部、职工子女户籍在藏的,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以下简称格尔木办事处)、西藏民族大学正式干部、职工子女,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

(2)符合藏政办发〔2006〕13号文件第三条第(三)款规定聘(任)用人员子女户籍在2015年7月31日前迁入,并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西藏所属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的,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

(3)符合藏政办发〔2006〕13号文件第三条第(四)款规定在藏注册经营工商企业三年以上的投资者子女,户籍在2013年7月31日前迁入西藏,并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西藏所属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的,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

(4)按藏政办发〔2006〕13号文件规定,非直系亲属的限报考生,户籍在2013年7月31日前迁入西藏,且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西藏所属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并一直在学籍学校就读的考生,可以报考区内普通高等学校或区外非重点普通高等学校。

(5)我区往届生参加普通高考按照《关于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的实施意见》(藏教厅〔2006〕31号)执行。报名按下列要求办理:

1)三年来,参加过我区普通高考的考生,经各地市招生办审核属实的可以报考。

2)往届生报名时,须提供街道办档案材料或高一至高三档案材料。

以上就是深圳市随迁子女高考准考证什么时候发全部内容了,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关注魔幻网。更多相关文章关注魔幻网:www.23magic.com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标签: 高考
与“深圳市随迁子女高考准考证什么时候发”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