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25 23:13:05 | 魔幻网
首先,需要明确定向培养士官的招收对象须 为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年龄不超过20周岁(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 义务兵 的规定执行。
定向培养士官的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执行现行专科 提前批录取 政策。
录取流程
1、填报志愿
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并在专科提前批志愿栏内选择高校“直招士官生”专业填报。
2、体格检查
接到体检通知后,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高考《准考证》及3张红底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
3、政治考核和面试
体检合格的考生,接到面试与政治考核通知后,到指定地点参加由招收部队、招收院校与兵役机关组织的面试与政治考核。(考生体检、政治考核所需经费由兵役单位负责,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4、录取 魔幻网
收到 录取通知书 后,按照规定前往院校报道。(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先录取)
一、什么是定向培养士官
定向培养士官指由部队提出需求,纳入高校教学,依托普通高校为部队定向培养技术复杂、培训周期较长的军地通用人才,毕业后补充到部队士官岗位服役。定向培养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地方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定向培养士官培养对象毕业后,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下达士官命令,时间统一为当年7月1日,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
二、定向培养对象入伍后的主要待遇
定向培养对象完成实习入伍后,由招收单位分配至部队服役。在校学习时间视同就业时间,入伍后授予下士军衔,工资约为4500元/每月。享受学费补偿代偿政策,入伍后按每年不超过8000元一次性补偿在校期间学费。实习期间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服役期间享受专升本、保送入学等政策,服役满12年以上的退役后由政府安排工作等等。
三、定向培养士官与军校生的主要区别
军校生的招生层次为本科,学制为4年,部分医学类院校的学制为5年,体检标准为《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毕业后由院校根据军委政治工作部的分配计划,统一分配到军队系统,任命为军官。定向培养士官生的招生层次为专科,学制为3年,体检标准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面试工作由招收部队、试点高校会同兵役机关共同组织。毕业后由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办理入伍手续,由招收部队训练指导机构派出接兵人员,会同当地兵役机关完成档案交接,统一接入部队。
四、定向培养士官院校在我省的招生计划
2018年在安徽省招收定向培养士官的院校为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阜阳职业技术学院、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南昌工程学院、东华理工大学、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潍坊科技学院、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威海职业学院、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武昌职业学院、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西安航空学院、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共28所院校。招生人数为816人,其中陆军65人、海军185人、空军120人、火箭军206人(含女生8人)、武警175人、战略支援部队60人,省军区5人。
五、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基本条件
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须为2018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中,身体基本条件: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内科,内部器官正常,无器质性病变,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无精神类病症,无遗传性疾病,无吸毒史,等等。政治考核基本条件: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政治考核的主要内容:应征考生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具体身体和政治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六、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流程
第一步,参加政治考核。志愿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于6月26日前,参加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即县级人武部)、所在中学和当地派出所共同组织的政治考核,认真详实填写《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该表可向所在中学或当地人武部领取,也可在安徽招生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经考核合格的考生在参加体检时将《政治考核表》上交承办体检工作的市级征兵办公室工作人员。考生的政治考核结论,可向当地人武部查询,考核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的考生,原则上不得参加体检。
第二步,填报志愿。6月26日至27日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定向培养士官执行现行专科提前批次录取政策,设置6个院校平行志愿,每所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定向培养士官院校招生专业均有性别区分,凡未注明招收女生的专业均只招收男生,错填者将被视为无效志愿。
第三步,查看达线情况。6月28日,省征兵办公室会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不低于招生计划数的3倍,分性别、分科类划定参加体检考生分数控制线,届时将在安徽招生考试网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看。
第四步,参加面试体检。定向培养士官院校招生面试体检工作由各市征兵办公室(军分区、警备区)分别组织。面试体检时,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政治考核表等相关证件和材料,在规定日期前往高考报名地所在的市体检站参加面试体检。面试体检的时间、地点,届时由各市征兵办公室提前通知到符合条件的报考对象。
第五步,网上录取。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从政治考核、体检和面试合格考生中,依据考生填报志愿和高考成绩,按照定向招生院校计划数100%投档。7月中旬,安徽招生考试网提供录取结果查询。
七、注意事项
考生体检前要注意休息,必须空腹参检。面试工作以招收部队、试点院校为主,兵役机关参加,结论分合格和不合格,结果会当场告知考生,若考生有异议,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结果为最终结论。
定向培养士官招生相关咨询(举报)电话:省征兵办0551-65961146、合肥市0551-65964159(65964136)、淮北市0561-3236122、亳州市0558-5239123(5239133)、宿州市0557-3337130、蚌埠市0552-2971122、阜阳市0558-2132122(2132132)、淮南市0554-6635130(6635133)、滁州市0550-3726122、六安市0564-3233147(3233133)、马鞍山市0555-2429132、芜湖市0553-3808122(3808132)、宣城市0563-3758123、铜陵市0562-5856151、池州市0566-5201100、安庆市0556-5815211、黄山市0559-2837125。
上述政策如有变化,以正式通知为准
;魔幻网(https://www.23magic.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2021年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的相关内容。
2021年 重庆 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重庆市高职扩招专项招生 工作 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17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重庆市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群体的高职扩招专项招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5031)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 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地址:江北校区(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55号)、渝北校区(重庆市渝北区松桥路90号)、江津校区(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滨江路1号)(邮编:400021)
第九条 主管单位: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七研究院
第十条 学校概况:1984年经国家教育部(84)教成字026号文批准成立“航天工业部西南职工大学”。1989年学院更名为“西南航天职工大学”。1999年经国家教育部教发[1999]104号文批准转制为“重庆电子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经国家教育部教发[2008]13号文批准更名为“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地处重庆主城江北区、渝北区以及江津区,占地面积400余亩。学院设有士官学院、电子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智能信息工程学院、航空机电工程学院、 财经 商贸学院、学前教育学院、航空与旅游管理学院、传媒与 艺术 设计学院等 二级 学院,招生专业44个,面向全国24个省市招生,现在校高职(专科)学生11000余人。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 毕业 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群体方可报名参加我市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2021年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 毕业生 不得报名。同等学力的认定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认证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19〕17号)有关规定执行。各类对象资格认定标准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重庆市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17号)和市级有关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市教委和市教育 考试 院审核公布的信息为准。我校可在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计划总量内,根据生源情况在各类型、各专业(或专业类)间互相调剂。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 学费 、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 校招 生网()和《 新生 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报名、考试、 志愿 填报及录取
第十四条 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12日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55号
(三)报名材料:报名时,考生需交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力)证明、《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信息表》和相应身份证明等材料。考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主确定本人报名身份。同一考生如符合多种身份资格审核认定标准的,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报名身份类别。
第十五条 资格审核:报名参加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的考生资格由我校初审,由市级相关部门进行复核。所有考生资格均以市级相关部门复核结果为准。对于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手段取得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 志愿填报:志愿填报与报名基础信息采集同步进行。我校对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要求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包括基本信息、专业意向、免试资格等。报考我校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招生院校。
第十七条 专项考试: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工作安排在报名结束后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我校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方式: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的考核方式,文化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20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由我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自行组织,企业员工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对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 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视情况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免于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其文化素质成绩按100分计;免于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其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200分计。
第十八条 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和023-67613088查询考试成绩,成绩公布具体时间由我校确定并公布。对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于成绩公布日起的3天内向我校申请成绩复核。
第十九条 录取办法:我校依据招生计划、报考情况及考生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划定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 ,分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预录取(同分考生录取办法:总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并为通过市级相关部门资格复核的考生办理录取手续。免试录取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重庆市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17号)有关规定执行。考生一经录取不得改录、退录。
第二十条 志愿征集: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校参加志愿征集工作,征集志愿时直接认定考生参加考试的院校成绩。
第二十一条 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和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信息。
第五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证 书
第二十二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录取后,在校就读期间不能转学、转专业,其他待遇与全国统一 高考 录取的考生相同。
第二十三条 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四条 新生体检: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入学时需进行体检。体检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教学方式:我校对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录取的考生实行单独编班,集中教学与分散教学相结合、校内教学与校外教学相结合、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培养。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取得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即可顺利毕业。
第二十六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七条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八条 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3-67616556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江北校区(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55号)、渝北校区(重庆市渝北区松桥路90号)、江津校区(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滨江路1号)(邮编:400021)
招生部门: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电话:023-67613088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电子邮件:344186882@qq.com
第三十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以上就是魔幻网小编整理的内容,想要了解更多相关资讯内容敬请关注魔幻网。更多相关文章关注魔幻网:www.23magic.com